安全工作通报

发布时间:2017-09-14 责任编辑:黎卓  来源:长沙学院综治办 

 “五一”期间,我校某办公室发生盗窃案件。一台办公台式电脑及两部MP4被盗。盗窃分子从未锁好的窗户爬入,行盗后从门出去。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
为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,请各单位切实做好以下工作:

1、各单位、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工作,各办公室、实验室、贵重物品存放处,有毒有害、危险物品存放处须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;

2、各级负责人须认真履行职责,确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,认真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、防破坏、防恐怖活动的各项工作。

3、立即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开展自查,并将自查报告、隐患整改书面意见报保卫处。

4、学校下周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,对工作不落实,责任不清、制度不健全的,学校将对其直接负责人予以通报,并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 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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