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7-11-26 责任编辑:admin 来源:长沙学院保卫处
保卫处负责对外出具有关涉外公证证明文件,在出具证明时,须由师生员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
1、师生员工申办无犯罪公证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党总支(或党委)出具的未受刑事处分证明。
2、学生申办出生公证、婚姻状况公证及亲属关系公证,须提交由本人所在院系总支(或党委)出具的有关证明。
3、教工申办出生公证、婚姻状况公证及亲属关系公证,由人事处直接对外出具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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