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清明节假期安全须知

发布时间:2016-03-23 责任编辑:admin  来源:党委武装部/保卫处 

 

 

    为使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节日,保卫处温馨提示大家增强安全意识,保障自身和财产的安全。

一、注意防火。清明期间,各种祭扫活动较多,要注意防火防灾,做到文明祭祀;校园内树多林密,严禁燃放烟花炮竹、纸钱等祭祀活动,不要在校园内使用明火;不要违章使用电炉、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;不要私拉电线等,以防火灾发生。

二、注意出行安全。凡是假期外出、旅游、回家的学生,各系部要确实掌握情况,提高自我安全意识,选择合法可靠出行方式,确保往返安全,并按时回校。

三、谨防疾病传染。注意饮食安全,避免到“路边店”就餐,以免造成食物中毒;注意宿舍与个人卫生。 

四、严禁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场所游玩。

五、切勿组织集体外出。严禁个人、班级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,学院原则上不组织、不批准集体外出活动。

六、保卫处假期安排老师值班,同学们有紧急事情可联系老师。

值班电话:85173110        

 

保 卫 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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