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严禁下河、塘游泳的通告

发布时间:2008-05-25 责任编辑:admin  来源:党委武装部/保卫处 

     天气炎热,为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,按照学生处5月12日办通[2008]18号要求:凡我校学生一律禁止下河、塘游泳。学校保卫部门再次重申:我校全日制及自考在籍学生一律禁止下河、塘游泳;发生人身事故者,后果自负。

长沙学院保卫处

2008年5月25

版权所有:长沙学院保卫处 Tel:0731-85173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