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学院武装部/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维护学校政治稳定、校园安全和秩序的职能部门。
主要职责: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落实学校党政的指示、决定。
二、负责武装部与保卫处的组织、思想建设工作。
三、负责学校集中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。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设备和军训器材的购置和管理工作。
四、负责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。
五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“双拥”和军民共建活动。
六、负责大学生入伍预征工作。落实好入伍学生保留学籍、复学、学费补偿申请等相关政策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复员军人(学生)优扶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校人民防空、民兵预备役登记、基干民兵集训等工作。
八、负责校园社会综合治理工作,落实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。
九、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统筹安全教育,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校园保卫工作方案,并组织实施;负责学校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工作;做好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,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和留学生的保卫工作。
十、负责校园内道路交通安全、车辆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校园消防安全,做好消防知识普及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师生户口和暂住人员的管理。
十三、负责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校内一般刑事、治安案件,协助调解涉校的各类纠纷。
十四、负责学校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。
十五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。
十六、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