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学院保卫处/武装部是负责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开展武装工作的职能部门,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,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和人民武装工作。
主要职能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,落实学校党委、行政的指示、决定。
(二)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校园消防安全的归口管理工作。
(三)负责校园政治安全和国家安全工作,配合做好保密工作。
(四)负责校园治安管理、综合治理、学校集体户口管理等工作。
(五)负责校园交通管理与服务工作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。
(六)负责安全设施的运行管理,审议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相关的建设方案。
(七)组织拟订治安管理、消防安全等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做好应急处置工作。
(八)负责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,组织进行安保演练、安全检查和安全宣教等工作,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(九)负责学校武装工作,主管征兵入伍、退役复学、民兵整组、国防宣教、军民共建等工作。
(十)负责军事课与国家安全教育课的课程建设,组织开展军事课和国家安全教育课的教育教学工作。
(十一)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