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监控指挥中心担负着全校接警、出警、联动、还原事情过程的重任,为校园治安、应急救援事件处理提供有力保障。原则上只对校内人员、事件提供查询。校外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查询,需持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材料来校查询监控录像。为规范校园监控录像的查询、调取和使用程序,确保监控系统有效服务于校园安全管理,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、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,防止监控录像信息被滥用或泄露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1、监控查阅开放时间:工作日(8:00-18:00),遇紧急事件可向监控中心报告,经同意后可先行查询,事后补齐申请材料。
2、监控录像查询流程:填写监控录像查询审批表→所在部门/院系核实并盖章→保卫处审批→进行录像查询→上报结果。
3、监控录像查询必须严格按照填写内容和时间进行查询,不得查询与事件无关或含有他人隐私的录像。
4、在查询监控录像过程中,任何人不得以拍照、录像、下载等形式存储录像资料。
5、查询录像期间,不得在查询室内喧闹、相互议论。
6、录像查询操作人员必须如实将查询结果上报至保卫处工作人员,不得隐瞒、不报或误报查询结果。
7、申请监控录像查询人员必须做到查询结果保密,监控点位及布防方案严禁外传。
8、不得在监控查阅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和个人隐私,必须严格保密。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申请录像查询人员需严格遵守以上制度。如有违反,立即终止查询,学校保卫处将严肃处理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至公安机关,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长沙学院保卫处
2018年4月3日
监控查询审批表.docx